劳动合同关系纠纷 中文(繁)
1. 为企业担任人事劳动仲裁代理人。但是,我们认为,对于企业而言,日常合规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预防发生劳动纠纷,比发生时候补救成本要小的多。
● 企业合规审查、行为建议、法律责任评估
● 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工资发放制度的“一对一”个案拟定。

2. 为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基于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的仲裁申请代理服务。
● 劳动合同纠纷,看似简单,实际上工作量很大,每一个分析、每一项要求都应有切实的法律法规条文或司法解释或人民法院审判案例支持。
● 对于工资、延时工作工资的认定,经济补偿的追索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劳动人事仲裁委、人民法院的审判精神。
● 本类纠纷,受当前形势、企业环境、政府政策的影响。
● 公积金、没有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等情形,应当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政府劳动保障机关寻求救济。以高温补贴、单位少发年休假工资为由,索求被迫离职经济补偿的,劳动仲裁委不支持。
● 劳动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离职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反对事先设计好的“碰瓷式”诉讼、反对以“劳动纠纷”为业的诉讼。
● 全国律师协会文件精神:律师不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禁止在公共场所粘贴、散发业务推广信息、以电话、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针对不特定主体进行业务宣传。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利益,分给他自己应得的部分